普查思路:按照“块为主、条配合”的方法,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清查基础上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在清查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
普查背景: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我国经济普查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0年的全国工矿企业普查,至二十一世纪初,先后完成了3次工业普查(含工矿企业普查)、1次第三产业普查、2次基本单位普查。为依法开展普查,2004年国务院公布实施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此后,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普查年份的年度资料。迄今为止,我国已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并在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普查范围: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也即辖区内除第一产业以外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方法:
(1)清查方法
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文东街道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
(2)普查登记方法
①一套表调查单位的普查方法
对于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的普查,继续执行一套表调查单位制度,延用国家联网直报系统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
②非一套表调查单位的普查方法
对于非一套表调查单位的普查,由各级普查办按普查小区上门登记的方式进行。
③个体经营户的普查方法
对于个体经营户的普查,由各级普查办对被抽中的对象按上门登记的方式进行。
普查员签署保密协议,参加普查培训普查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走街串巷深入被访户。
当天清查工作结束,普查员回到办公室总结核对当天的清查情况
普查作用:第一,可以查清该街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情况,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第二,结合该街道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可以利用普查结果分析当前产业发展短板,为后期追赶超越指明方向;第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也将反映该街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展情况和经济发展新动能情况,对奋力开创该街道追赶超越新局面、加快建设现代化建设步伐具有十分重要意义。